今天是:2021年09月26日 星期日
南开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南(七)
来源:南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时间:2026-09-07 09:02:06

南开区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

南开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南(七)

政务服务篇

便利化建设

一、南开区“四免”清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您在南开区办理《南开区“四免”改革事项清单》中涉及的148个事项时,37个事项可实现表单免填写,21个事项可实现材料免提交,41个事项可实现免实物印章,83个事项可实现免手写签名,减轻了企业准备材料负担,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快捷、更方便。具体事项清单可通过以下地址查看://m.dulmex.com/NKQZF/XXDT856/yhyshjjs/qjzc2/202311/t20231101_6445313.html

政策依据:《南开区“四免”改革事项清单》

主责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83690595

二、南开区“免申即享”事项有哪些

1.免申即享,是指通过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2.根据市级清单,梳理形成了《南开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2024年)》。下载地址://m.dulmex.com/NKQZF/XXDT856/yhyshjjs/sjzc2/202411/t20241118_6782896.html

政策依据:《南开区“免申即享”政策清单(2024年)》

主责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83690595

提升服务水平

一、南开区“立等可取”事项有哪些

南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出了第一批立等可取的“限时办”事项15项,您在办理以下事项时,30分钟即可办结。

二、南开区“跨省通办”事项有哪些

目前,除《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20〕2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2〕10号)中规定的162项可实行“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南开区与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昌平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德州市、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等地区签订了“跨省通办”协议,并和部分地区确定了“跨省通办”事项,具体如下:

1.与北京市海淀区合作跨省通办事项(36项)

2.与北京市昌平区合作跨省通办事项(16项)

3.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合作跨省通办事项(17项)

4.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合作跨省通办事项(10项)

5.与山东省德州市合作跨省通办事项(6项)

6.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合作跨省通办事项(10项)



7.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山东省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合作跨省通办事项(均为16项)

政策依据:《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20〕28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2〕10号)

三、我是企业,办事遇难题可以到哪里寻求帮助

在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针对企业群众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以及由此导致企业群众多次往返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及时汇集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该办的事痛快办,破除阻碍企业群众办事的隐性壁垒。

政策依据:《南开区优化营商环境设立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工作机制》

四、我是企业,如何评价政务服务的优劣

1.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指评价主体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所做的评价。

2.评价渠道:线上评价渠道包括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各专网业务系统对外服务网站、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及便民服务热线等,基于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的网上服务实行“一事一评”。线下评价渠道包括市、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代办点以及各类专业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终端、意见箱等,实行“一次一评”。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大厅可设置自助评价专区,引导评价主体进行独立评价。

政策依据:《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



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

企业服务

一、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事项

1.企业变更登记;

2.企业印章刻制;

3.基本账户变更;

4.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5.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6.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区分局、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南开区税务局、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书;

2.企业相关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涉及章程修改需提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税控设备。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信息变更”。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280015、27280178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例如: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要换领营业

执照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3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九)其他高频问题

1.办理变更业务的审批时限及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办理时效3个工作日;咨询电话:便民服务热线022-12345、市市场监管委022-84493776、市公安局022-88292002、天津市税务局022-12366、市人社局022-12333、市医保局022-1239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22-12329。

2.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变更事项,线上申报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到线下办理业务;如线下申报需要带哪些材料

线上办理地点、申请及操作流程:

(1)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特色服务”专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依次选择“企业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

(2)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企业变更申请信息后,保存上报,完成申请;

(3)登记机关在线完成企业变更登记后,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各联办部门;

(4)各联办部门依职责办理各自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地点、申请及操作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窗口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申请材料: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申请书》;

(2)企业相关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涉及章程修改需提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哪些变更事项不能同时办理

可办理事项:

(1)企业变更登记;

(2)企业印章刻制;

(3)基本账户变更;

(4)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5)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6)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4.仅股东、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是否需要更换营业执照

(1)股东变更后不需要更换营业执照;

(2)相关人员变更后,不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产生影响的,无需更换营业执照。

5.办理股东变更时是否需要同时选择“公司类型”变更,需选择场景有哪些

有限公司在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股东变更,根据股东类型、数量变化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公司类型”变更。例如:变更前有两个股东,变更后为一个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反之亦然。

6.有限公司如何办理取消监事业务,具体的流程及填报要求

有限公司在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选择“我要变更”业务,选择有限公司,进行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后,在现实的企业列表中,选择要变更的企业进行编辑,在董事监事经理人备案模块,提交材料后保存上报即可。

7.股东变更与注册资本变更能否一起办理,如增加一个股东同时减资手续能否一起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如股东增减数量的同时,增资或减资按照增资前或增资后的比例变更等问题均略有差异,建议经营主体分两次完成变更;如需要同时办理的,可登记企业有关信息后,由属地相关部门进行答复和指导。

8.企业的个人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先进行纳税申报后才可以进行股东变更,该事项是否可以通过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办该项税务业务

不能,原股东需要提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9.线上申报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1)申请人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点选首页“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天津”,通过“企业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两种方式登录,进入企业后台。

(2)点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选择左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填报”栏目,按照系统界面提示,填报“作出决定日期”“变更前”“变更后”“联系方式”等减资信息,选择“保存”或者“保存并公示”。

(3)选择“保存并公示”的,完成公告信息发布。

10.企业办理法人变更、股权变更,填报系统内“其他文件上传”是否需要上传材料,如需上传,需上传哪些材料

企业在线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更业务时,是否需要在“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文件,依企业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上传其他材料的具体情形和相关材料如下。

注1:下文中所提“主体资格文件”及外国投资者的证明材料见附录;

注2: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可任选上传至“其他人员证件上传”栏目或“其他文件上传”栏目。

公司

(1)法定代表人自身更改姓名的(非变更为另一个法定代表人),“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上传公安部门证明,只需上传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无需办理登记),“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

①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上传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上传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转让和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因继承、受遗赠取得股权的,上传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上传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

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上传有关部门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

⑥股东自身更名的,上传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其他文件上传”上传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非公司企业法人

(1)法定代表人。

①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自身更改姓名的(非变更为另一个法定代表人),“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上传公安部门证明,只需上传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非公司企业法人无股东,类似的权利主体为出资人(主管部门)。

①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

a.企业原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b.企业原出资人(主管部门)与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上传);

c.变动后出资人(主管部门)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②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

a.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变更证明;

b.出资人(主管部门)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变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类似的权利主体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非自然人时)。

①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改名称或姓名、委派代表更改姓名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相关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上传公安部门证明,只需上传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2:主体资格文件更改名称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更改名称前一致的,只需上传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③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非自然人时)变更的,上传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2)合伙企业无股东,类似的权利主体为合伙人(含执行事务合伙人)。

①合伙人入伙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其中,外资合伙企业还需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②合伙人更改名称或姓名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相关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上传公安部门证明,只需上传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2:主体资格文件更改名称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更改名称前一致的,只需上传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3)合伙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无法定代表人、股东,类似的权利主体为投资人。

(1)变更投资人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转让协议书,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因继承、受遗赠变更投资人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其他继承证明材料。

(3)变更投资人的姓名、居所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投资人姓名、住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投资人变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其他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附录

主体资格文件(指非自然人)及外国投资者(含非自然人、自然人)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主体为企业的,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主体为事业法人的,上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主体为社团法人的,上传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主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上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5.主体为其他类型法人的,上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6.主体为外国投资者的:

(1)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外国投资者所属国家或地区签署《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所在国主管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无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上传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

11.有限公司变更法人、名称、股东、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需要哪些人员配合签字

(1)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股东;

(2)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东,法定代表人;

(3)变更股东:新股东,法定代表人。需要转让方股东在转让协议中进行签署,如转让方股东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二、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企业在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二)办理事项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3.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三)办理机关

  •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市内六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

    各区审批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四)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书;

5.机动车辆行驶证;

6.机动车登记证书;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8.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9.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10.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运输企业”。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各区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条件及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 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2)审批部门联系方式: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A厅综合窗口,022-24538498。

2.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新增车辆该办理哪些营运资质

所增车辆须符合道路运输达标车型(可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信息正确完整;申请车辆应可查询到申请日期7天内的上线记录。



三、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具备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条件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与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3.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4. 300平米以下的不强制申报消防检查

(二)办理事项

1.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食品经营许可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我市已取消该事项)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南开区审批局、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所需材料

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书》

2.章程、合伙协议

3.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文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

准文件

6.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7.食品安全主要设备设施登记表

8.经营布局图

9.操作流程图

10.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1.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1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13.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1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280015

27280178

(
六)
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1. 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消防非承诺制需要到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7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普通居民住宅楼、临街住宅、居民楼底商能否开办餐饮店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先行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并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同时满足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审查条件要求。

2.开办堂食、外卖、小吃类餐饮店对于经营场地有哪些要求

《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第九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第十条 食品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应当合理,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在存放、加工和传递中发生交叉污染。



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对我市新增供排水报装、供电报装、 燃气报装、通信报装、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报装服务的企业用户,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二)办理事项

1.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2.供电报装

3.燃气报装

4.供排水报装

5.通信报装

6.广播电视接入报装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区分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广播电视局。

(四)所需材料

1.涉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2.涉路施工许可或道路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出具的文字说明

3.补植计划(附平面示意图,标明补植树木位置)

4.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砍伐的,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的有关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土地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因在城市绿地范围内增设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提交下列材料:

(1)符合城市规划的证明材料

(2)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证明材料

6.因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批准文件及附图

7.涉及迁移古树名木的,应提交保护古树名木成活承诺书

8.项目批准及规划相关文件

9.绿化恢复方案

10.不动产权登记证

11.产权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12.营业执照

13.立项备案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1)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2)登录“津心办”APP-特色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南开区政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87487312

(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商户办理用水报装完整流程是什么?

现场办:

(1)市、区级政务中心窗口;

(2)水务集团所属供水企业报装服务窗口;

(3)主营业厅提供用水报装“掌上办”协助服务。

网上办:

(1)“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

(2)天津水务集团官网(www.tjwatergroup.com)。

掌上办:

(1)“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天津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3)“天津用水报装”微信公众号;

(4)津心办App(登录【旗舰店】-【市水务局】)。

目前我市供水企业办理符合接入条件的用水报装,最多只有受理登记和验收挂表2个环节,受理登记办理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验收挂表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用户可直接从网上办理系统中下载表格填写申请,整个用水报装申请过程无需用户提供其他任何材料。



五、信用修复“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针对行政处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3)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2.针对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4)对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进行纠正,并完成变更登记。

(二)办理事项

1.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2.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3.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

4.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四)所需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可说明相关行政处罚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

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承诺书;

4.信用修复申请书(经营异常名录);

5.守信承诺书(经营异常名录);

6.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经营异常名录)。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信用修复”。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7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如何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具体原因?

请您通过互联网打开“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
上图箭头指示方向输入要查询的市场主体的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右侧“搜索”。如果市场主体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会在下图箭头处看到一个醒目的标签。





点

击市场主体名称,打开信用信息页,在这里也有一条醒目的标签。

再
继续点击“信用监管名单信息”,就能看到详细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了。

2.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如何申请消除?

方式一:通过“信用中国”移动客户端(APP)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需完成实人法人认证并登录后,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修复申请”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方式二:通过网站申请信用修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六、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通过天津市统一认证平台成功登录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均可下载,但报告仅反映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掌握的该经营主体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二)办理事项

1.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2.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3.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4.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5.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6.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7.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8.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9.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0.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1.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12.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3.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4.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5.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6.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7.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8.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三)办理机关

  •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通信管理局

(四)所需材料

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登录后无需提交材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2.线下方式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是否需要向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分别开具合规证明?各部门专项证明能否通过联办渠道统一一次性获取?

(1)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2)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3)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4)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5)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6)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7)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8)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9)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0)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11)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2)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3)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4)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5)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6)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17)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七、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决议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申请跨区迁移登记前,已妥善处理经营主体债权债务,并依法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社会保险费等已结清。

3.职工参保、保险待遇情况核定符合迁移条件,且不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及其他未办结事项。

(二)办理事项

1.企业迁入申请

2.企业迁出调档

3.企业变更登记

4.企业税务迁出申请

5.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6.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7.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8.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南开区税务局、南开社保分中心、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2.企业相关决议、决定

3.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涉及章程修改需提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迁移登记”。

2.线下方式

综合窗口指导申请人填报信息-系统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280015、27280178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要换领营业执照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八、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包括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统计信息、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

2.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3.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业法人企业(简称“四上”企业,其他称为“四下”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应在次年3月16日24时前进行网上填报;抽中的“四下”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应在当年12月20日(批零住餐业次年1月7日)12时前进行网上填报。

(二)办理事项

1.市场监管年报

2.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

3.年物财务报表填报

4.统计信息填报

5.社保信息填报

6.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

7.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

8.统计报表填报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南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南开海关、南开区商务局

(四)所需材料

无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青年路245号增1号317室

9:00-12:00 14:00-17:30

022-87773613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

(工作日)

1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大件运输“一件事”

(一)申报须知

需要办理以下事项的可以提出申请:

1.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二)办理事项

1.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三)办理机关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天津市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

环城四区、静海区、滨海新区

区审批局

区审批局、天津市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委

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天津市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委

蓟州区

区交通局

天津市公安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所需材料

1.大件运输“一件事”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轮廓图(公路三类大件需要);

4.运输护送方案(公路三类大件需要);

5.所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6.安全评估报告(通行车辆总重及轴重超过城市桥梁限制重量的,应提交由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或由桥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桥梁专家的审查意见,以及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

7.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1)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大件运输”。

(2)登录“津心办”APP-特色服务-“一件事专区”-选择“大件运输”。

2.线下方式

向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各区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到车管所办理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十、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一)申报须知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破产或企业强制清算进入到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或清算组,在办理企业破产或企业强制清算案件过程中,需要到有关单位核查车辆、社保、不动产、房屋交易、企业登记、医保、公积金、税务、海关通关情况等信息。

(二)办理事项

(1)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2)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3)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5.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6.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7.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8.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9.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10.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三)办理机关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滨海新区

市政务

服务办

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海关

(四)所需材料

1.管理人申请信息核查。管理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

(3)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

(4)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验)。

2.清算组申请信息核查。清算组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算组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

(2)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

(3)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1份);

(4)清算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供核验)。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2.线下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27号窗口提交申请-综合窗口将信息推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办结,结果反馈。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1. 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办理企业破产清算业务,该如何查询破产企业名下登记车辆信息?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核查部门:市公安局;线上线下集成办理。线上,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提供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采用“一表申报”实现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相关信息核查业务网上全流程办;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相关信息核查业务。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企业申请一般注销的,需要提前完成债权人公告、清算完毕;申请简易注销的,需简易注销公告期满未收到异议且未出现其他不适用简易注销情形。

(二)办理事项

(1)税务注销

(2)企业注销登记

(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4)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5.银行账户注销

6.企业印章注销

7.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注销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天津海关、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社保分中心、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企业注销“一件事”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法律法规规定注销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企业相关决议、决定

5.《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6.清算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注销”。

2.线下方式

南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电话或现场咨询,以及全程帮办服务,辅助填写表单、网上申报,直至事项办理完成。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280015
、27280178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括清算及公示时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要缴回营业执照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九)其他高频问题

1.什么情形下不能选择简易注销?

申请条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可选择3种注销登记方式。

(1)一般注销:企业因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

(2)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且不存在以下情形: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行政处罚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有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3)法院裁决注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2.办理工商注销时系统提示未清税、存在税务异议该如何处理?

如果当前存在税务部门提出的异议信息,选择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请在清税完毕后,可再次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3.企业完成工商注销后公章、财务章该如何处置?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后,市场监管系统将注销企业信息同步市公安局公章系统,并在“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示,企业无上级单位的自行销毁公章,有上级单位的,将公章交由上级单位封存或销毁。

4.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列入经营异常或存在行政处罚记录,能否在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模块直接办理注销?

(1)税务注销;

(2)企业注销登记;

(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4)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5.银行账户注销;

6.企业印章注销;

7.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注销。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1. 办理条件

(1)登记前已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应依法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社会保险费等已结清,不存在涉税违法行为及其他未办结事项;

(2)个体工商户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公安或检察机关冻结财产、限制登记或司法协助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

(4)目前个转企(直接变更)业务已开通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方式,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签名、法人电子签名戳(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类型均可进行法人签名戳签署)完成电子签署。

(二)办理事项

(1)清税信息核验;

(2)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

(3)企业印章刻制;

(4)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

5.社保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6.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7.发票申领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南开区税务局、南开社保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申请书》;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或《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3)投资人、全体合伙人、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住所证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

5.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1)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依次点击“特色服务”栏目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名,完成“个转企”。

(2)登记机关在线完成“个转企”营业执照变更业务后,将相关信息共享至各联办部门。

(3)各联办部门依职责办理各自业务,并反馈办理结果。

2.线下方式

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南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理,窗口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280015、27280178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1. 办理流程

(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要换领营业执照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



(一)申报须知

企业自愿申报。

  1. 办理事项

(1)科技成果查新;

(2)科技成果登记;

(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

(4)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5.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

(三)办理机关

  •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税务局

(四)所需材料

(1)科技成果查新为市场化行为,由各机构确定;

(2)科技成果登记表及成果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材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

1)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tj.gov.cn/,依次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办理地点选择天津市点击确定,进入在线办理可查看服务指南和办理途径。

(2)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点击办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可查看服务指南和办理途径。

2
.
线下方式

设咨询办理地点,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1.科技成果查新流程:

登录科技查新服务委托管理系统(http://cx.tisti.ac.cn/)→在线委托→委托单通过初审→缴费→受理→检索分析→获取检索结果→撰写查新报告→报告审核、修改→客户确认→出具报告→查新文件归档。

2
.
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点击“用户中心—成果转化后补助”进入系统填报界面。按照要求,填写规定年度内成果转化服务成效并上传佐证材料,并填写《科研诚信承诺书》,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2)主管部门初审

技术转移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关注项目审核状态。

(3)市科技局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该阶段有1次修改机会,申报单位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市科技局。

(4)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补助。

4.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市知识产权局发布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市/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签订项目合同—拨付资助资金

(七)办理时限

36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6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是

中介服务

无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



  1. 申报须知

为便于项目单位自行选择办理形式,在推进“一件事”办理过程中,仍然保留各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单独办理事项适用原有办事指南。

(二)办理事项

(1)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

2.联办机构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四)所需材料

来源渠道说明:一般为申请单位自备,部门间的批复结果作为要件的,一律不再需要企业提供。

1.备案类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1.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材料类型:电子版(上传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1)备案登记表(包括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2)外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材料类型:电子版(上传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其他说明:

(1)电力项目需填写《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二份),被告知单位及项目法定代表人盖章。

(2)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除备案登记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外,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项目符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2月10日第2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声明;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信息。

2.核准类

(1)内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交通运输类项目、社会事业类项目、农林水利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1)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2)项目申请报告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来源渠道说明:项目申请报告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2)内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能源类项目、城建类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2)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1. 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省级规划文件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如涉及)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来源渠道说明:经第三方机构评审

(3)外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1)企业注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材料类型:电子版

  1. 天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1. 项目申请报告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来源渠道说明:项目申请报告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备案类、核准类均需办理的事项(如涉及)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1)项目节能报告评审申请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上传)、纸质(邮寄)(2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1)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①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②选址意见书申请书,涉及用地预审的提交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选址意见申请书内包括拟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市政工程应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规模和等级)、项目平面示意图、所属专业部门意见及其他相关前期证明文件。

——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拟用地是否符合供地政策等;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应是用地单位出具带文号的正式红头文件并加盖用地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指标)、上位规划复核。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容积率大于(2)0的工业仓储项目,还应当包括策划方案、规划标准复核和城市空间分析报告。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③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图纸应包括单位名称。

——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取得。

④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⑤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申请人从具有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取得。

⑥用地应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于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出具《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有规划资质的中介机构取得或申请单位自行编制

⑦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出具《现场踏勘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有规划资质的中介机构取得或申请单位自行编制

⑧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提交规划方案。图纸每页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控制线等规划要素,现势地形(管网)图应加盖出图单位公章。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本许可事项,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备注: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有规划资质的中介机构取得

(2)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①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②选址意见书申请书

——选址意见书申请书内包括拟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选址意见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指标)、上位规划复核。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容积率大于(2)0的工业仓储项目,还应当包括策划方案、规划标准复核和城市空间分析报告。

——市政工程应包括说明项目概况(建设内容、规模和等级)、项目平面示意图、所属专业部门意见及其他相关前期证明文件。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③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图纸应包括单位名称。

——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取得

④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⑤线性市政类项目还需提供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提交规划方案。图纸每页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控制线等规划要素,现势地形(管网)图应加盖出图单位公章。备注:长度200米及以下管道(含综合管廊)、架空线项目无需办理,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有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取得。

(3)规划条件

①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在线填写)

②规划条件申请书

规划条件申请书内包括拟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规划条件、技术论证、策划方案等内容。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③现势地形图 (以出让方式供地项目应包括核定用地图)和电子文件

——图纸应包括单位名称。

——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从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取得

④申请自有土地规划条件的还应当提交自有土地的证明文件

取得土地管理部门书面意见。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许可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1. 公众参与说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建设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编制。

  1.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说明

材料类型:电子版、纸质(2份)

来源渠道说明: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2.线下方式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2号窗口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27331733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1. 办理流程

(八)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环节)。

(九)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项目单位可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也可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完成申报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2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1. 办理条件

(1)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申请联办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2)申请单位可选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6个事项中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事项进行联办。

  1. 办理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6.地名命名更名许可。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政务服务办

2.联办机构

南开区住建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南开分局

(四)所需材料

(1)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4)依法确定承包人的材料;

5.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9.污水预处理设施有关材料;

10.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1(1)申请单位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3)消防设计文件;

1(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十五)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设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专区。

  1. 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2号窗口

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022-83690167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在线填写服务申请表,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自动整合分发相关数据和材料提交给各审批部门办理。各业务部门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相关证照及审批结果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

注意事项:申请人可自行选择联办事项,不强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涉及所有事项强制联办。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 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新车上牌“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申请材料齐全。

(二)办理事项

(1)机动车注册登记;

(2)机动车合格证信息核查;

(3)进口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信息核查;

(4)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共享核查;

6.交强险信息核查;

7.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登记证书信息核查;

8.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核查;(此项为天津地方政策增加项)

9.机动车排放标准核查。(此项为天津地方政策增加项)



(三)办理机关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海关、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税务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四)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3)小客车指标(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政策小客车需提供指标);

(4)交验机动车后(属于出厂预查验的除外),以下材料为联网核查,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排放标准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使用数电发票的无需提供纸质发票)。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新车上牌”。

2.线下方式

可到天津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个人:环保审核合格后,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进口证明书)、购置税和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联网核查,无需纸质证明)、交强险(车船税)(可联网核查到的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开车到就近车管分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政策小客车需提供指标)

单位:环保审核合格后,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公章)、购车发票、合格证(进口证明书)、购置税和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联网核查,无需纸质证明)、交强险(车船税)(可联网核查到的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开车到就近车管分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事业单位、党政机关需要公车办开具公车单。(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指标政策小客车需提供指标)

身份证明:1、天津身份证;2、天津居住证(卡片式);3、外地身份证和天津个人户口;4、外地身份证和天津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个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或单位公章及个人页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外籍人员时,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无需提交和收存护照翻译文本。

属于个人车主用户且购买车辆属于预查验车辆的,或购买国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已到线下查验车辆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新车上牌业务。

主要流程:上牌申请(1、车主在提交申请前需缴纳交强险、车船税、购置税并通过环保部门确认环保信息。2、车主使用新车上牌功能提交申请,按照提示确认上牌信息无误后,录入正确的指标编号。3、对需要临牌的,因临牌只提供邮寄方式,对于现场提车的车主,建议是通过互联网平台4S店打印临牌。4、存在抵押联网信息的,合并办理抵押登记)-选号缴费(1、未使用原号的,进行车辆选号,完成确认取件方式,采集邮寄地址,完成费用缴纳。2、互联网预选号牌未成功确认或确认后不使用预选号牌的,无需提交业务,可转为线下窗口办理免查验注册登记)-领取牌证(邮寄的,查看牌证邮寄物流信息;自取的查看自取网点位置信息,注:网上申请只可选择邮寄)

机动车注册登记流程,根据是否出厂预查验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机动车注册登记流程(非出厂预查验),流程为:


二是机动车注册登记流程(出厂预查验),流程为:

(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非出厂预查验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需到现场查验车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

是否收费

是

中介服务

无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申请联办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二)办理事项

(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5.地名命名更名许可;

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三)办理机关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天津市

天津市住建委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天津市水务局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新五区

各区行政审批局

各区住建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各区分局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滨海新区住建委、天津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中新天津生态城行政审批局、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四)所需材料

(1)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4)依法确定承包人的材料;

5.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报告书;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9.污水预处理设施有关材料;

10.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1(1)申请单位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

1(2)消防设计文件;

1(3)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1(4)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十五)其他证明(非必需)。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设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专区。

  1. 线下方式

到各区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

具体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在线填写服务申请表,提交申报材料,系统自动整合分发相关数据和材料提交给各审批部门办理。各业务部门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领取相关证照及审批结果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

注意事项:申请人可自行选择联办事项,不强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涉及所有事项强制联办。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员工录用“一件事”



(一)申报须知

(1)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招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单位就业方式办理就业登记。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暂不支持新参保用人单位、在津首次就业、非大陆籍职工等办理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请按照原渠道办理。

(二)办理事项

(1)就业登记;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3)劳动合同备案;

(4)职工参保登记;

5.社会保障卡申领;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7.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人社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区分中心、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区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档案转递通知单;

(3)接收-存档人员登记表;

(4)档案商调函;

5.人事档案(已开具商调函、线下邮寄)。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员工录用”。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一楼大厅

8:30-11:45;14:0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87875330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
六)
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

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7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1)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已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2)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完成建设,在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3)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符合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4)完成人防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5.已同步完成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确保真实、完整,并取得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6.涉及地下工程的,已汇交地下空间信息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达到的验收条件。

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体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可以单独开展联合验收。

(二)办理事项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

(4)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

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6.城市绿化竣工验收备案;

7.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8.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

9.城镇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联办机构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南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水务局

(四)所需材料

(1)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线下窗口申请时需提供);

(2)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联审系统推送材料);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联审系统推送材料);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联审系统推送材料);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联审系统推送材料);

7.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事项办结后推送材料);

8.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文件(事项办结后推送材料);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含人防);

10.保修责任承接说明(未投保质量缺陷保险的住宅项目提供);

1(1)《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项目提供);

1(2)《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项目提供);

1(3)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书;

(十五)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验收、备案非承诺提供);

(十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备案承诺制提供);

(十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十八)新修建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

(十九)绿化工程竣工图(电子版);

(二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不涉及压力容器的工程项目可不提供);

(二十一)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

(二十二)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养护管理备案登记表(仅政府投融资项目须提供)。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建设项目联合验收”。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南开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伏季下午14:30-17:30)

022-87486153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
七)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一件事”



  1. 申报须知

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备案。企业以投标或者议标方式承包一般项目的,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者议标前完成工程项目备案。企业以其他方式承包一般项目的,应当在项目签约前完成工程项目备案。

(二)办理事项

(1)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信息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三)办理机关

行政区划

牵头部门

联办机构

天津市

天津市商务局

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四)所需材料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企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一般项目备案,应当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打印并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企业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企业认为不适宜通过业务系统填写的事项,可以商天津市商务局外经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线下方式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具体操作可参照本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中截图)。

(六)办理流程



(
七)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个人服务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提出联办申请:

(1)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

(2)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

(3)准备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户籍所在地未被冻结或拆迁);

(4)母双方至少一方为天津市家庭户籍。

(二)办理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2)预防接种证发放;

(3)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4)社会保障卡申领;

5.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6.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7.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8.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分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分中心、天津市社保中心南开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有效期内);

(2)双方户口簿(带地址的首页);

(3)夫妻双方结婚证(电子证照免提交)。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新生儿出生”。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南开区复康路24号;

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院区),南开三马路156号;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南开区长江道6号;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南开区苏堤南路7号;

天津市水阁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北城街1256号、1220号四至五层;

天津美津宜和妇儿医院,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21号;

天津南开天孕医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38号;

每天:8:30—16:30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022-87876022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3626159/23626862

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南开院区):

58287636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27435901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27468221

天津市水阁医院:27555208-8107

天津美津宜和妇儿医院:58982030

天津南开天孕医院:23855830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需到户籍地派出所打印居民户口簿并留存出生医学证明附页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教育入学“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2026年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办理事项

(1)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户籍类证明;

(3)居住证;

(4)不动产权证书;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教育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四)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房产证;

(3)居住证;

(4)社保缴费记录。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所属片区小学

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为准

022-27459972

所属片区小学。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方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

(1)具有天津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2)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为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家庭)待遇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3)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4)申请残疾人就业帮扶,需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和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5.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二)办理事项

(1)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疾人就业帮扶;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残联

2.联办机构

南开区民政局、南开区人力社保局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联系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涉及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事项的监护人信息);

(4)联系人居民户口簿(涉及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事项的监护人信息);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残疾人证新办事项);

6.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承诺书。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残疾人服务”。

2.线下方式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各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伏天下午上班时间14:30-17:30)

022-27457064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27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激活残疾人证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27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退休“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申报退休手续时未被羁押、未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缴费到账后办理退休手续。

(2)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事项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2)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5.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6.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7.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8.户籍信息确认;

9.人员停缴费;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人社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区分中心、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区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

(四)所需材料

(1)退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3)《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视个人情况需提供);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视个人情况需提供);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聘书(视个人情况需提供);

6.《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视个人情况需提供)。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退休”。

2.线下方式


行政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022-27686912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的申报条件: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加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的申请条件:①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②存在职工医保账户余额的人员及其共济对象。(注意事项:未在天津市参保的家属,暂无法进行个人账户授权绑定。)

(3)“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温馨提示:按国家规定,外地参保人已进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后,可在本市开通上述五种疾病的异地门诊慢特病定点机构进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天津参保人已进行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4种门诊慢特病备案登记后,可在异地门诊慢特病定点机构进行上述疾病的跨省联网结算。

(二)办理事项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3)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4)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医保分中心

2.联办机构

无

(四)所需材料

(1)线上办理配合生物认证,本人办理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2)如遇特殊情况需线下办理,应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②个人承诺书或相关异地备案证明(此项材料仅办理异地备案业务时提供)。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就医费用报销”。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医保分中心,南开区咸阳路81号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公休日8:30-11:30

022-60536850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二)办理事项

(1)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2)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3)车辆信息核验;

(4)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员信息核验;

5.婚姻信息核验;

6.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信息核验(不涉及);

7.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8.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公安局、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天津市南开区人社局、天津市南开区规资局

(四)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户口簿;

(2)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明、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情况证明等;

(3)家庭婚姻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裁定书、调解书、离婚证裁定书、调解书;

(4)履约担保材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申请公租房”。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开区复康路5号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022-27228633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3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本年度退役,安置地在天津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通过办事平台提出联办申请。

(二)办理事项

(1)退役报到;

(2)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3)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4)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5.居民身份证申领;

6.社会保险登记;

7.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8.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0.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1)预备役登记。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天津市医保中心南开分中心、天津市社保中心南开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一寸白底免冠着便装证件照3张;

(4)退出现役证书;

5.本人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银行卡;

6.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

7.不动产权证书(仅办理恢复户口时需要,无办理需要可不提供)。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退役军人服务”。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南开区万兴街长江道263号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14:00-17:00

022-58956713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明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个人创业“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创业补贴申领补贴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1)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离校2年内的毕业生;

(2)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

(3)在本市涉农区创业的返乡入乡人员。

(2)纳税人信息确认: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

(二)办理事项

(1)就业创业证申领;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3)创业补贴申领;

(4)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5.纳税人信息确认;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人社局

2.联办机构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申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创业补贴申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登记注册个体户需提供经营者身份证,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补贴申领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创业补贴申领需提供);

(4)2寸近期免冠照1张(线下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需提供);

5.《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登记注册个体户需提供);

6.经营场所或住所使用相关文件(登记注册个体户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7.《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

8.公司章程(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

9.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



10.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登记注册公司需提供);

1(1)法律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登记注册个体户、公司需提供)。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创业”。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一楼大厅

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022-87875330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原因:实体证件需现场申领;环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照1张,现场窗口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结婚落户“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办理婚姻登记需要结婚双方为内地居民。

(2)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需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

(3)办理户口迁移限申请人办理本人迁移,需要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且不为户主,并同时满足落户地户主为申请人配偶,且落户地房屋产权为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不含与夫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

(二)办理事项

(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

(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

(4)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民政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四)所需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

6.同意落户声明;

7.夫妻双方身份证。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结婚落户”。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处,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南配楼(南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二层),87611688

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022-87611688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婚姻登记依法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个人身后“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联办事项,可以在申请出具死亡证明同时联办各类注销、中止、申领、支取、服务事项;也可以在取得死亡证明后,申请需要办理的事项。申请联办户口注销事项,逝者不能为户主(户内只有一人除外),且仅限个人身后一件事全部事项联办情形,各联办事项均办理完成后启动户口注销流程。

(二)办理事项

(1)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2)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3)出具火化证明;

(4)户口注销;

5.社会保险待遇暂停;

6.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基本养老保险);

7.遗属待遇申领;

8.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取;

9.驾驶证注销;

10.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1(1)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1(2)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查询(继承人查询);

1(3)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继承人提取);

1(4)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十五)殡葬服务。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民政局

2.联办机构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各公安派出所、各殡葬服务机构、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各区社保中心、各区医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公证处、各相关商业银行

(四)所需材料

(1)逝者身份证;

(2)逝者户口本;

(3)办理人身份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死亡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

6.火化证明;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身后”。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无

96456殡葬服务专线为7*24小时服务,其他事项以服务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民政:022-96456

公积金:022-12329

市场监督委:022-84493601

公安局“驾驶证注销”咨询电话:022-26021615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2

需线下跑动原因

出具死亡医学证明须现场问询,户口注销须现场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5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的地点)、参保地(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或相关线上平台办理失业登记。

(2)符合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天津人力社保”APP或到居住地的区社保分中心、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等经办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确认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和领取期限。

(3)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由本人填写《个人就业登记(注销)表》,可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就业登记。

(4)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表》,向认定街道(乡镇)申请补贴资格。确认补贴资格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日至20日期间,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可以享受月份的补贴。当年度补贴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请。

(二)办理事项

(1)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和受理;

(3)就业服务;

(4)技能培训意愿登记和培训信息推送;

5.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和受理;

6.就业援助;

7.失业登记注销;

8.就业登记;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人社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仅查看原件);

(2)失业登记(注销)信息表;

(3)短期参保人员、大龄人员等劳动关系材料(属于此类人员的需提供);

(4)单位就业登记名册;

5.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表;

6.个人就业登记(注销)表;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一楼大厅

8:30-11:45;14:0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87875339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2

需线下跑动原因

原因:部分就业援助事项需线下核实身份、材料;灵活就业登记、补贴部分环节等需线下核实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1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社会救助“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无

(二)办理事项

(1)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最低生活保障;

(4)临时救助;

5.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6.特困、低保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和受理;

7.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

8.住房救助;

9.就业救助。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南开区民政局

2.联办机构

南开区人力社保局、天津市南开区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低收入人口申请表;

(3)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核对书;

(4)申请人户口簿;

5.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7.未进行预申请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8.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明、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征收(补偿)安置情况证明等;

9.家庭婚姻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裁定书、调解书、离婚证裁定书、调解书;

10.履约担保材料。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社会救助”。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

8:30-12:00,14:00-17:30

022-87875578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无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1

需线下跑动原因

生源地贷款需要各区教育部门线下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30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提前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

(二)办理事项

(1)学历证明核验;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核验;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核验;

(4)教师资格认定审核;

5.无犯罪记录证明核验;

6.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三)办理机关

1.牵头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联办机构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

(2)无犯罪记录证明(仅港澳台居民须提供);

(3)学历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6.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供);

7.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承诺书。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1.线上方式

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home)-特色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

2.线下方式

行政

区划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

方式

南开区

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

具体办理时间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022-27459983

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最新信息为准。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八)其他注意事项


问题

答案

问题

答案

线下跑动次数

0

需线下跑动原因

无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4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收费

否

中介服务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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