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信用修复告知书
送达公告
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单位的《信用修复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信用修复告知书》文书附后,有关单位可到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E座521室
联系电话:022-87875142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6日